为贯彻落实“人才强校”战略,加大人才引进力度,加快师资队伍建设,全面提升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、文化传承创新、国际交流合作的整体水平,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各类人才,现就有关岗位招聘如下:
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 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 (二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 (三)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; (四)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; (五)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; (六)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,其中专业要求参照《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》; (七)应聘人员的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。
1、招聘岗位:专业教师 2、招聘人数:见附表 3、基本要求: (1)相关专业学历等招聘要求,具体见附件1; (2)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(具有副高以上高级职称者可以放宽年龄限制); (3)身体健康,热爱教育事业,能胜任教学工作,有相关经验者可优先考虑。 三、报名时间及学院地址 1、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期:2023年8月31日; 2、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陕旅大道。 四、考核方式及录用 1、资格审查 学院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初审,通过初选的应聘人员,由学院人事处正式通知本人来院进行资格复审(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)。资格复审须提供有关材料原件,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,复印件留存; 2、考核 本次招聘由学院成立招聘领导小组和专家组,考核方式包括试讲和面试两个环节(特殊人才直接进入面试环节); (1)试讲:根据招聘专业的相关要求,确定一门专业课程试讲,试讲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; (2)面试: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、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; 3、体检 考核结束后,学院在合格人员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。(三个月有效期内体检报告【体检材料三甲级以上医院】); 4、聘用 学院根据考核、体检结果,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。由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,与其签订聘用合同,并约定试用期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,予以定岗;试用期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资格,解除聘用合同。拟聘用人员应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,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,取消其聘用资格。
3.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、双休; 4.享受学院统一购买五险一金+职称晋升+学历提升计划+带薪学习交流+提供住宿+工作餐+教师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、春节等福利; 5.学院为教师提供食堂、住宿、水、电、暖、网齐全,学院周末配有通勤校车直达地铁口。 六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:胡老师 联系电话:029-85233107 邮 箱:sntcc14031@163.com
一、招聘条件
二、招聘岗位及基本要求
五、相关福利待遇
1.青年教师面试合格,试用期为3个月,试用期结束后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或放弃的,取消聘用,工作满一年后可参加学院每年绩效考核等;
2.在晋级、职称评聘、评优评先、参加培训等方面享受与陕西省内在岗教师同等待遇;
附件1